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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土地租金违约金增值税的收取,我国有如下规定: 根据《关于土地增金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2〕1号)的规定,三、关于房地...
一.收/支违约金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二.根据现行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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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中就包含了增值税中纳税项目所所收取的的滞纳金,所以是应当要计入销售税中的。 2.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买方出售商品或应税服务所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这里的额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和购买者收取的其他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销售金额定义为纳税人从买方收取的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总价格和附加价格。在营地重组和增加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营业税全面推广到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也明确指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通过应纳税行为取得的价格总额和非价格支出.销售额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的纳税人,应当折算成人民币。 4、增值税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述的额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筹资费,退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和补偿费。从买方收到。黄金,收款,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预留费,质量费,运输处理费等各种性质的非独家收费。 如果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赔偿金,依赖于该应税业务,并且符合额外价格费用的定义特征,则应支付增值税。比如,逾期交货,所以赔偿金,或者购房合同虽然没有履行,但是房地产中介服务已经发生,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违反合同不依赖增值税应税业务独立存在的,为独立赔偿,不属于增值税保险费,不缴纳增值税。例如,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合同被取消,支付的增值税罚款没有支付。
1、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中就包含了增值税中纳税项目所所收取的的滞纳金,所以是应当要计入销售税中的。 2.用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买方出售商品或应税服务所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这里的额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和购买者收取的其他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销售金额定义为纳税人从买方收取的销售商品或应税服务的总价格和附加价格。在营地重组和增加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营业税全面推广到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也明确指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通过应纳税行为取得的价格总额和非价格支出.销售额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的纳税人,应当折算成人民币。 4、增值税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述的额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筹资费,退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和补偿费。从买方收到。黄金,收款,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预留费,质量费,运输处理费等各种性质的非独家收费。 如果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赔偿金,依赖于该应税业务,并且符合额外价格费用的定义特征,则应支付增值税。比如,逾期交货,所以赔偿金,或者购房合同虽然没有履行,但是房地产中介服务已经发生,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违反合同不依赖增值税应税业务独立存在的,为独立赔偿,不属于增值税保险费,不缴纳增值税。例如,签订了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合同被取消,支付的增值税罚款没有支付。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第6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那么,何谓“价外费用”呢?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由此可见,违约金收入属于销售额之列,税务机关要求你单位就违约金所得补缴增值税,是正确的。由于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这笔税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除了要限期补缴增值税款外,还要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因此,你单位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补缴这笔违约金税款。否则,还要受到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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