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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中鉴定结论效力优先的意义是什么?

2021-08-15
重新鉴定是指司法机关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前提下,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抛开原鉴定结论的基础上,对被鉴定对象(应是与初次鉴定相同的鉴定材料)进行新的鉴定。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上级法院的司法鉴定机关做重新鉴定1、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4、鉴定材料有虚假,或者原鉴定方法有缺陷5、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而对其鉴定结论有持不同意见的6、同一案件具有多个不同鉴定结论的7、有证据证明存在影响鉴定人准确鉴定的因素的。原鉴定结论出现瑕疵,而这种瑕疵是补充鉴定、复合鉴定所不能补强的,故不能作为裁判诉讼的依据,必须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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