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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不管是否指定监...
法院立案后转到审判庭,5天通知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有15天的答辩期,从理论上来说最快也需要20天的时间才能安排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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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视案件复杂程度,还有一些特殊标准,比如是否需要补充侦查,调取其他证据等等。总之这是没有硬规定的,由法官根据情况决定。大多数都是按照标准上班时间开庭休庭,一些重大案件也可能连续审十几个小时的都有。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 3、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4、不是每个人都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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