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内的。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员工属于乘车人,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那么也是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四条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将过去的职工“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修改为“受到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此次修改扩大了工伤认定适用的范围。由于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职工上下班可能选择多种出行方式,不仅仅乘坐机动车。新法这样规定,将职工乘坐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地铁、火车、轮船时发生的事故都包含在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不算,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警察的事故认定为准。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139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