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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使国庆节期间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得到保障,安全管理部及清洁部部分员工需安排在国庆节期间加班,而近期安全管理部缺编人员及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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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____________ 申请员工:____________ 加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班时间:上午____:____至____:____下午____:____至____:____ 晚____:____至____:____ 申请人姓名: 加班事由: 部门经理签名:_______________审批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员工被要求加班的,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市南区政府: 规范补贴后,我局一直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杜绝了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支出。但是由于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市南区在青岛市的地位和迎会迎检多的工作特点,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建议给予补贴。一是节日不放假,周六周日不休息,全员上岗;二是遇到迎会迎检需要加班加点延时执法;三是各中队、局机关全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夜间执法;五是我们的执法工作全是在户外进行,其户外工作量、工作时间比其他部门都多。由于目前执法力量不足,全体执法队员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特别是户外执法工作具有一定 的危害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员的身心健康。在规范补贴以前,为了调动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一直给予适当补贴作为补偿。但是规范补贴后,执法队员的额外劳动难以得到补偿,不仅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也不符合《劳动法》按劳取酬的公平原则,目前已经显现出一些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建议上级机关给予协调,解决户外工作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夜间工作补贴问题。 当否,请批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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