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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如果户主去世,应该由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去公安机关代为补办户口本。《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一、办理条件本市居民因...
1、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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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出世医学证明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公安部的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文件限定,需要如下资料和证明: 1.新生儿爸妈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世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组织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世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爸妈二代有效身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爸妈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爸妈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爸妈两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9.亲子关系表明(
小孩上户口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申请材料 ①父母双方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原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②非婚生新生儿上户的,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居相关部门证明和社区民警调查报告。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程序如下:1)申请人到原接生医疗单位开具“住院分娩出生医学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儿童母亲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儿童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凭上述材料到所辖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经委托的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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