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这一问题,作出如下解答: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
若一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部门申请重新认定,原则上二次认定为公安机关的最终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关于“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这一问题,作出如下解答: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如果对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维持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不服的,可以在开庭的时候,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会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进行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分别规定了两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且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2、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既不是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也不是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而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当事人也不能重新提起认定的。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