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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双方都要房子法院按照以下判决: 1、如果一方主动抚养子女的,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 2、如果因一方的过错而离婚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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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只有一所房子,双方协商不能分割,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应当允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出售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房屋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权的,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 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分得房屋价值高的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超额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离婚时,仍属于各自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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