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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所有权属于谁,要看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标注姓名来定。 规定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买下住房。该住房产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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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房屋将被视为婚前夫妻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如果房屋以出资人子女的名义由夫妻双方偿还,离婚时房屋一般由登记人判决,剩余贷款由其继续支付。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婚姻关系,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离婚时房屋的自然增值部分的补偿,应当按照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购房时的价值,除以总的年数,再乘以婚姻关系存续的年数,再除以2,就是补偿数额。举例:(房屋的市场价值100万元--购房时的价值80万元)÷购房总年数10年婚姻关系存续的年数2年÷2补偿数额2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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