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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董事会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章税务、财务和外汇 第七...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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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主体和程序不同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依照公司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批准。如果公司章程需要修改,其修改权限和程序与制定公司章程时是一致的,也就是由投资者进行修改或者批准。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的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公司法》。(2)管理制度不同的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批准的厂长(经理)责任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3)不同治理结构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监督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4)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存在聘用关系。
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 只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才能登记注册为集团有限公司; 核心企业必须实力雄厚,具有投资中心功能,企业管理基础好,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竞争能力;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核心企业与控股、参股企业注册资本合计不少于1亿元。 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包括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和关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成员企业(不含关联企业)之间应以资产为联系纽带,逐步达到相互投资参股。 有5个以上控股企业和5个以上的参股企业。国有独资的集团有限公司除具备以上前4项条件外,应当有5个以上的子公司。 符合《公司法》的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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