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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回执单,按照规定,公民在报案以后办事人员应当填写回执单交付报案人,派出所没有按规定填发回执单,虽算不上违法,但肯定是不对的,可以向派出...
只需报警即可向公安机关索取报警回执,报警回执可作为证据。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向前来报警的人发送的证据,表示已经受理了该人的报警。报警收据包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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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报警回执单并不算立案,只是警方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如果在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是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收据。报警收据是公安机关向前来报警的人发送的证据,表示已经受理了该人的报警。报警收据包括报警人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值班民警姓名等。该制度规定,群众到公安机关报警时,公安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发给报警收据。对于权限范围内的案件,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未完成的应说明原因;对于不属于本辖区或本警种管辖的案件,应在两天内移交有关单位处理,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公安机关在不受理案件的情况下收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扭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给予举报人、举报人、扭送人《受案回执》、举报人、举报人、扭送人不得因《受案回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送达的,应当电话通知举报人、举报人、扭送人,并在《受案回执》上注明。如果案件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则不给予受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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