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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索赔的时效期为一年; 2、因工伤待遇发生的纠纷,按劳动纠纷处理,劳动纠纷的仲裁期间为一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一个月内、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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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因工负伤,在被确认为工伤后,劳动者最关心的,便是相关的赔偿标准和获取赔偿的时间等问题。但实践中,即便在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剩下的维权之路还很漫长,在工伤赔偿诉讼之前,还有为确定工伤认定效力和工伤赔偿标准的若干个程序要进行。 工伤认定被确定之后,因为劳动者的伤情不一,如果因受伤导致骨折,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形,劳动者向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等相关鉴定,以便进一步明确相关赔偿标准。 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以后,劳动者如果就工伤待遇赔偿问题无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还要面临劳动仲裁程序,和人民法院两审程序。相关程序均虽有明确法律审限,但实践中因各种客观原因,相关赔偿落实到职工个人身上,还需要一段非常漫长且无法准确预估的时间,同时因标准不明确还不能有效初步预估赔偿数额,因此,工伤职工还需认真等待,切莫心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按照工伤赔偿的法定程序: 1、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 2、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 3、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 这样算起来,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时间拿到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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