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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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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24号令规定,年休假计算方法如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1)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 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折算2倍工资)。⑵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⑶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 平均工资。
一,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来执行: 1,年底放假的,应计入带薪年休假的范围; 2,年底放假,超过带薪年休假的部分不享受工资待遇。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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