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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律规定,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属于村集体,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不仅农村户籍的孩子可以继承...
1,宅基地使用权,随房走,你的户口在外多年,父辈所留房屋早已不存,从父辈所留房屋倒塌或拆迁之日起,你就丧失了该宅基地使用权,村委会有权无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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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查您们的村规民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你和公公是一家人,是同一个承包单位,公公去世后,你仍然是承包人,且是你和公公一直在种。但是你的陈述中,原来第一轮承包土地时,公公的儿子是否参加承包,该儿子是和谁一起生活,尚不清楚。另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为准,但是你的旱地口粮田没有承包证,是否是你和公公承包的,还需要村委会认可。公公的女儿出嫁后,不能回来分地。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遗产。如果他们强行要争该地,在确认该地是你承包的前提下,你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政府解决,解决不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您查您们的村规民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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