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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查您们的村规民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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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农村房产的话,老房子都不存在了,房产本及土地本的户主是老大后代的名字,说明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重新分配到老大后代名下。宅基地上的房产应为建设人所有。 2、老哥儿仨相继去世,没留任何遗嘱其遗产为法定继承。其后代在被继承人去世20年后已经失去了主张分割财产的权利。 3、另一房产早已是看管人后代的名字,仅有一纸解放前的房契,已经不能说明你们具有所有权了。对于该处宅院的拆迁利益,你只能与他们协商了。
1、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是农户用以建房的土地、属于集体资产,农户对宅基地仅具有使用权和占有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法律依据《宪法》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您查您们的村规民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九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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