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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可以表示自愿不追究,但确实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仍要追究,但考虑受害人愿意谅解,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如果女方反口说当时是自愿的,那才有可...
1、看是否有强迫行为。 强奸案件是典型的一对一证据案件,只要男方承认发生性关系、而女方说男方有暴力、胁迫等强迫行为,一般就可以定罪。 如果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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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及实践,暂未将婚内强奸行为认定为强奸罪。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强迫发生性关系的,不认为是强奸罪。 2、但是,虽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夫妻双方正在进行离婚诉讼的,如果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有强奸罪的嫌疑。但我国现阶段,暂不作为犯罪处理。 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应有之意。一方强行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虽违背妇女意志,但符合婚姻伦理道德,不认为是强奸行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正在离婚诉讼分居期间,而男方以暴力等强制手段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不仅违背妇女意愿,还表现为对女方婚姻关系解除意愿的否定。所以,在法理上有涉嫌强奸罪的嫌疑。
这名老师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其实就是侵害了妇女的性自主权,如果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无论她同意与否,只要和她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罪。 法律规定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你朋友孩子老师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建议不仅要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处罚,还要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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