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不一定要的回来,需要根据犯罪人是否还存在赃款。依据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跑路或者被抓,参与集资的受害人随时都可以去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有集资诈骗款没有被犯罪嫌疑人挥霍完,被追回的集资诈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非法集资受害者被骗的钱,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筹资诈骗回收的费用按一定比例赔偿各受害者,回收的钱多的话,受害者的赔偿金多。如果缴获财产不足,也只能作部分补偿。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筹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筹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该《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你投入100万,这个案件1个亿,最后清理的时候就是1500万,清退的比例就是15%,都是一样的。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所谓追赃大家应该都能理解得了的,就是司法部门通过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去追缴回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这些赃款日后都是要全部清退给受害者的。但是,除了部分赃款被安卓嫌疑人挥霍一空以外,我国在追赃问题上存在的这些法律制度上的空白,往往也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定的可乘之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6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