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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挂靠合同是被法律禁止的无效合同。挂靠合同,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订立所谓挂靠合同的主体资格,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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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从个人和公司的角度来看。作为甲方,个人是乙方。挂靠协议中甲方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协议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资格证书用于其他企业,否则视为违约;不得做出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如果证书年检需要乙方到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支持合理费用(包括往返路费、生活住宿费等)。)由此产生,甲方负责凭***全额报销。3、甲方保证乙方的个人信息秘密4、甲方承诺将乙方的资格证书仅用于企业资格升级或资格年检。如果用于其他事项,必须先征得乙方同意,各事项应另行协商协商,再签订协议约束。甲方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因甲方违约使用乙方园林工程师资格证书,乙方不承担任何行政、法律、经济等责任。5、甲方在履行期间申请资质升级或招标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核对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乙方在挂靠协议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注明挂证不挂章,只需进行年审和招标,不需进行现场管理;2、未经授权不得以您的名义签名,盖章(如对方必须放章),否则,后果(包括法律、经济)由对方承担;3、保证您的证书持续有效,继续教育等;4、发生地培训费用,等与建造师有关的费用由对方承担;5、必须在你到场时(开会、投标等)XX元/天。
挂靠合同是被法律禁止的无效合同。挂靠合同,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实际的主体并不具有订立所谓挂靠合同的主体资格,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与挂靠方订立合同,也不是合同相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挂靠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不具有资质证书或不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队伍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建筑工程,无论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还是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一律认定无效。但被挂靠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将承揽的工程交给挂靠单位施工的,不影响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按合同当事人缔约过错程度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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