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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挂靠车辆合同无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而车辆附属合同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因此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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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立挂靠协议时,实际主体不具备订立所谓挂靠合同的主体资格,而是通过挂靠获得资格; 因此,签订卖合同,同时也不是合同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挂靠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合同。
以公司名义与商场签订租凭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某位员工,以员工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 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
合同的效力如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2、合同满足主体不适格、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之一的,认定无效; 3制行为能力人、越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4、因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原因订立的合同视为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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