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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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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如果承担两个以上孩子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和业界的平均收入来决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时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 (1)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①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规定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②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5倍的10%征收; ③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5倍的标准征收; ④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5倍的50%征收; ⑤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5倍的30%征收; ⑥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规定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2)计划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从第二胎开始,按照规定计征基数的7倍或14倍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3)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对非法收养人,按规定计征基数3.5倍的50%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计划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计划外生育的具体情形,按前面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4)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分别按各自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5)计划外生育子女3个月以内未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属于隐瞒计划外生育行为,对计划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按应缴数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 (6)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农民家庭,除按规定征收抚养费外,5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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