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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因过错被盗的,应当承担赔偿、道歉等民事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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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其中业主往往以家里被盗为由,拒交物业费。业主家里被盗,通常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业主损失的责任;物业公司则认为:我们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并且认为物业公司的报站范围是有限的,主要是小区公共领域范围内,对于业主家中的专有领域,物业公司无责任。因双方各执己见,往往无法协商一致,而闹上法庭,现根据现矛盾争议点,提出如下律师意见:1、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对业主家失窃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的职责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通常是小区内的公共领域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小区内的安全消防等关系广大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小区内的安全,包括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即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事项有安全保障义务,此保障义务是指合理的保障义务,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只要物业公司已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已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且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利益,业主应该交纳物业管理费。2、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通常认为,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物业公司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以及应采取的合理预防措施,以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但物业公司不是万能的,不可能防止一切损害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当存在第三人故意违法、犯罪的行为时,物业公司是难以控制这种情形的,我们不能苛求物业公司对这种不确定的危险承担义务。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注意义务、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物业公司就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责。
如果你能举证物管公司对小区的安保工作不作为,你可以要求赔偿,一般情况下被盗的业主是很难获得赔偿的,除了能举证,还要派出所界定责任,就是物业公司对偷盗事件要付多少责任。 如果你的物业服务合同上明确签订有户内被盗小区物业要付多少责任的话这样赔偿就容易些。 即使签订了这样的合同,被家中盗后,被盗的物品还要能提供发票、证明等。如果不能提供也不能获得赔偿。 物管公司的安保工作一般合同上都会签订的是协助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区域的安定和谐。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只要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家中财产失窃,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比如保安人员是否脱岗,监控系统是否全面良好运作,可疑人员是否被盘查询问等。如物业公司存在以上某一方面的职责疏忽,则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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