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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员工满足提取条件之后,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根据提取的原因不同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员工户口是没有关系的,是要看员工是否满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果满足即可在工作日达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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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人提取公积金这要看符不符合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可以取出来的。 提取条件如下: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等等。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等等。
劳动者辞职提取公积金是不需要户口簿的。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要件:1、搜索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4、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办理流程: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办理地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本级办事处的,职工可以到市本级任一办事处申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区市县办事处的,职工应到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办理。办理时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补充说明1、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欠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允许销户。2、符合此情形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职工发生本项行为后,再次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两年内不得以相同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可以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的除外。4、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异地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员工满足提取条件之后,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根据提取的原因不同提供不同的申请材料。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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