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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股市中,股权转让交易是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事,交易款由B付给A(包括所谓溢价的部分)。对公司来讲,只是股东变更,不存在股权溢价...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的。股权无偿转让属于股权转让的方式之一,虽然转让的支付方式是无偿的,但同样需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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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股票溢价发行的,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抵扣;股票发行没有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应将不足支付的发行费用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1】A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元。发行过程中发生手续费200万元,不考虑以行过程中的税费等因素。 借:银行存款18000000 贷:股本1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00000
请参考以下内容: 1、在中国股市中,股权转让交易是股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事,交易款由B付给A(包括所谓溢价的部分)。对公司来讲,只是股东变更,不存在股权溢价的说法。 2、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 ①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②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视情况而定。 1、要看具体的转让对象以及转让的效果,是否会产生叠加效应。 2、如果有此效应则会产生1加1大于2的情况,股价也会顺势拉升。《公司法》第36条: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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