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办理离婚的涉外婚姻的事项1、公证材料 (1)居民身份、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离婚证、离婚调解书、离婚判...
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中国公民需要提交:、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外国公民需要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外婚姻签证问题,按照我国民政部门的政策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结婚登记,凡要求在国内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国内公民持有下列证件: ⑴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⑵所在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
涉外结婚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和复婚的法律行为。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