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涉外婚姻管理办法

2022-03-13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之间的婚姻管理,以及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与此相关的婚姻咨询活动,适用《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涉外婚姻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中有相关的规定。上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市民政局)是本市涉外婚姻的主管部门。 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公安、司法行政等市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涉外婚姻的管理工作。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