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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一、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二、收养人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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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一、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二、怎么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 1、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2、部门职责:实施本市辖区内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依法处理违法的收养行为,宣传相关法律,倡导合法的收养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经审查,如果相互关系确实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法院对于解除收养关系的请求当然会予以支持。而且法律也规定,如果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根据本案的情况,李大娘要求解除与李三的收养关系可以予以支持,对于李大娘要求支付其在抚养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也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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