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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够得上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和工亡的双重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之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
在工作中受伤的,不够伤残能申报工伤吗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以后可以申请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这有个时间先收顺序,首先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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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政策不一,您最好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一下。r参考如下《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r第二十四条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交通事故有关规定处理,其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r(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r(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r(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可以的,当医疗费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职工因为第三方交通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实践中,一般是先由肇事方进行民事赔偿,再由工伤方面进行赔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审查民事赔偿协议书。但是,难以从第三方获得民事赔偿的,提交有关机关证明,工伤保险也会予以赔偿,但不会赔偿工伤医疗部分;即使对工伤医疗现行支付的也会从第三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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