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夫妻离婚后,房公正给女方,男方需要他签字吗?

2022-07-08
依据《民法典》41条、离婚时,原本为夫妻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有偿还,共有财产不够以偿还,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当事人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判。47条、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有财产,或者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有财产或者虚构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应当少分或不分共有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限定情形的,能够依法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再次分配财产。综上,可否应认定为共有债务,在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形下,其核心要素是看,可否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生活。可否是因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果是,即便另一方未在借条或者借条上签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共有债务如果该笔债务确实系女方虚构的,目的是为了侵占男方合法财产,那么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能够主张女方少分或不分共有财产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