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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看房:买卖双方相约实地考察房屋,并且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 2、查档:买卖双方拿着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前往档案大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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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所以叫乡镇产权房,也叫小产权房。如今,小产权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高价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具有廉价的特点,因此购买小产权房似乎是许多人的好选择。但与此同时,许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能否买卖,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给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出售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法律手续。既然不能办理这些手续,产权不完整,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后续的纠纷和问题,比如无法办理继承对抗国家征地拆迁、无法抵押等。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不能转让,而是转让或销售对象有限。法律允许这些房屋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和置换。但是这种情况本文本文要讨论的。严格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房子不能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原则上不能买卖,一般但只能是本村集体成员之间的买卖行为才合法有效,不能出卖给本村集体成员以外人员,因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小产权房本身并没有产权证。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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