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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依法调解结案或撤诉(含按撤诉处理)的,依法减半收取。带着法院开具给你的诉讼费发票找案件的主审法官给你开一张凭据,主审法官将凭据找负责退费的领导签字后把凭据中的一联和法院保存的票据的一联一同交给你,然后你带着法官开具的凭据、法院保存的发票联、你自己保存的发票联到法院的立案大厅会计处办理退费手续即可。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和第二十六条“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对案件诉讼费的交纳和退还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的收费标准要按照地区以及案件性质来确定,并为您提供了民事诉讼费的交纳和退还的法律依据。在民事诉讼的收费项目上,有时候是可以省钱的,因此建议您最好聘请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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