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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网络赌博的赌资认定,应根据侦查人员扣押用于网络赌博的电子设备中,对该涉案人员用于赌博的网络平台进行数据提取及技术鉴定得出,储蓄帐户流水额不能反映赌博实际投入资金多少。 2、根据法律规定,关于网络赌博赌资数额的认定,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以个人储蓄帐户流水发生额,涉案人员之间存取金额交易结算总额作为认定赌资数额依据缺乏真实性与关联性。
赌博犯罪中用于赌注的钱物,换取筹码的钱物和赌博赢得的钱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金额可以根据在计算机网络上下注或者赢得的点数乘以每个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确定。
赌博活动中,作为赌注,换取筹码,以及通过赌博赢得的钱和物,可以认定为赌资。行为人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总额超过5万元的,有营利目的的,可以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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