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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已经进行了调解处理,事后就不能再对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如果是收赃欠了款,被对方起诉,一经法院发现存在收赃犯罪,会移交公安机关追查收赃犯罪问题。一、收赃欠款不受法律保护,但要追究收赃问题:销赃收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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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过了办理期限,也继续会追究。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办理的,属于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这些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后,公安机关还是会对未办理的治安案件进行的处罚。因此,治安案件即使过了办理期限,还是会继续追究行为人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案件的开始和结束都需要检察院来检查和决定。公安机关只是按照决定执行。公安局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说明调查结束——调查结束,但不排除返还补充调查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调查的,可以返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或者自行调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仅限于两次。补充调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应当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调查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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