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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就是“无”偿的(当事人缴纳的”费“用,是属于水、电、路的三通”费“用,该项并不是指向宅基地使用权); 2、只要当事人符合...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应当向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由市、县人民政府进行登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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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材料是这样的: 1、申报 但凡拥有宅基地的土地运用权人,乡民运用的宅基地,有必要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查询组担任搜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分对权属进行审阅。 2、权属查询 国土部分依据土地运用权人的请求,对宅基地规模、界限、界址、权属性质、用处等状况进行实地查询,在宅基地查询过程中,本宗地运用者和相邻地运用者应按告诉规定时间内参与一起指界,对双方一起确认的用地界限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与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阅与布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审阅,对以为契合挂号要求的宗地进行布告,布告内容首要包含土地运用者的称号、地址、准予挂号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位于、四至规模等。 4、审批 布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挂号审阅成果未提出异议的,在乡村宅基地运用权挂号审批表上签署赞同挂号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挂号专用章。 5、挂号注册 依据乡村宅基地挂号审批表成果,以宗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挂号卡、土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挂号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布土地证
农村宅基地确认规定:村民应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地批准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提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审核合格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予以发证。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确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配置是以家庭户为单位,分配给本集体成员使用用于建造住宅房屋。一般农村宅基地确权必须提交合法的土地权属证明,例如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国土局发放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宅基地使用权力人是宅基地房屋居住家庭的家庭代表。由于宅基地的集体所有属性,因此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与实际的房屋建设出资人是没有必要关联的。并且同一个家庭户的成员同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都有权利居住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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