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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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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既然提到的是续签,就意味着之前有一份签订好的合同,只需要对原文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再征求对方的同意后重新签字就可以,化妆品续签合同内容大致还是之前合同的内容,您可以参考之前合同。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有适合产品特点、能保证产品卫生质量的生产设备。
化妆品根据产品使用需要或者在标识中难以反映产品全部信息时,应当增加使用说明。使用说明应通俗易懂,需要附图时须有图例示。凡使用或者保存不当容易造成化妆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化妆品、适用于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必须标注注意事项、中文警示说明,以及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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