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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后承担的债务不能扣除。 公司的重组,也会使公司承担的债务产生变化,那么重组后公司的债务要如何承担呢?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
公司重组后的债务由重组后继续存续的公司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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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进行债务重组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通过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等方式处理。 2、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第三条债务重组方式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3)债务转为资本; (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5)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破产不只是企业倒闭、清算,而且包括依法重组和调整,经过重组以后,企业有可能度过萧条期。那么破产重组债务怎么承担呢。 破产重组债务怎么承担: 建议先去找政府经办部门,看破产企业的资产是如何处置的。如果已经履行了破产程序,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里给付;如果没有用于偿还债务,而是拿去重组,则可以依法予以追偿。 一、正常情况下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例如:赵、钱、孙、李四位先生出资成立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如在公司成立时四位先生全额缴纳了出资,并有相关的记录,则从法律上讲,四人对于公司的责任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一般不会落到四人的名下,不会用四人的身家财产来承担。因为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就象赵先生一般不会替孙先生还债一样,股东一般不会替公司还债。 二、特殊情况下 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如果通过金融公司替代银行债权,以过渡方式转换债权,通过合并和合并成立新公司,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偿还,即投资者可以找新公司偿还债务。 一般而言,破产重组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由股东承担,这主要是由于公司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公司和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上市公司债务由公司股东偿还: 1、股东出资不真实,即未实际出资,或者出资未达到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面对这种情况,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如果发现上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公司股东应补足其投资以清偿债务。 2、股东抽逃资金,即部分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抽回当初作为股本支付的出资,客观上减少公司资本,违反公司资本不变的原则; 面对这种情况,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但公司无法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股东要为公司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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