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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请回到总帐-设置-基础档案-财务-会计科目,双击打开预收账款,仔细查看一下在“辅助核算”中是不是选中了“项目核算”,如果是:1、本科目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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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账务处理是:1、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2、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仅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受让方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无权转让。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不能注销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股权转让协议,只能同公司其他同意受让你的股权的股东或公司股东以外的受让新股东签定,公司不能成为股权受让人(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除外),所以,你同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你还是公司股东。在你的认缴出资比例内享有和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你个人不以股东的身份对公司的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你的工资与股东没有关系,公司欠付你的工资作为你的债权,可以向公司主张给付赔偿责任。在公司内部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时,你可以依据你同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主张公司具有过错责任,减轻你的债务承担比例。
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资产重组中不动产转让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是否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问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资产重组中不动产转让应该怎么处理?lt;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资产重组中不动产转让应该怎么处理?gt;的通知》(青地税函[2009]47号)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房地产,不征收原合并各方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合并后的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合并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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