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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1,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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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每件交纳5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四)行政赔偿案件。(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另行规定了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方法。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等。该办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按照第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支付:第十三条:案件的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支付: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请费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缴纳(法条略)行政诉讼案件的另一项。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诉讼未申请执行并产生其他费用的,只需支付受理费(标准见上述)。至于你提到的诉讼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案件的诉讼费,如果没有其他费用(即第三项费用),诉讼费用为50元,但因行政不作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诉讼费由人民法院立案时收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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