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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首先在工作日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工厂周末加班,在工作日安排补休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首先在工作日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因此,工厂周末加班,在工作日安排补休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孕妇加班不合法怎么办。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明确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期间,所属单位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怀孕期间禁忌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的原劳动者,必须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书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包括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夜班劳动的劳动时间内必须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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