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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包括死刑缓期两年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监狱(监狱)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在罪犯名单中公布,经监狱主管部...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由于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而是依条件提前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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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假释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中国《刑法》第81条规定,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法定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2)法定的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犯罪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由于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而是依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应当按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进行,非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的法定程序是:1。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印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4、历年减刑裁定复印件;5、罪犯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老残(自伤自残除外)材料。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批准后再提出。二、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假释建议书后,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审理,假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三)要办理假释是必须在监狱中表现良好。并且实际服刑期行,原判决的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服刑期在十年以上。再有特别的情况,如家庭需要身体不舒服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申请假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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