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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卖了,委托给你中介办理,我卖的是37万,中介给对方是38万,对方还不知道,当时我要求对方拿首付款我去赎楼,我少五千块,结果中介说他们...
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且就房屋过户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可以要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其支付剩余的价款;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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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以及《南昌县存量房买卖合同》均合法有效,你与卖房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和中介方产生中介代理关系.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2、卖房人在事实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违约定金法则,卖方除返还定金外,还须支付相当于定金一倍的违约金。 3、同时支付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至于误工费以及房价上涨另行买房造成的损失,可通过追究卖方的缔约过失责任请求赔偿,关键看法院怎样认定了。
中介公司没有将你的房租交给房东,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中介立即补缴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中介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因为你没有和房东直接签订租房合同,因此中介没有将费用及时缴纳,房东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你只能腾房,你的损失只能找中介承担。 当然,你可以与房东协商补交房租,继续租赁,把中介甩了即可。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不存在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对方反悔不出卖房屋的行为即构成违约,此时,你享有选择权,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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