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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知识内容。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女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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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相关资料生育报销: 1、已备案的《生育保险备案表》原件一份。 2、《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住院费用收据、出院记录、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原件。
关于女失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的知识内容。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女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流产,失业前已参加市区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符合上述条件的女失业人员,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 (1)流产的400元; (2)顺产的2400元; (3)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4000元。 3、符合条件的女失业人员生育或流产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原始发票等材料,到原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失业女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女失业人员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当地计划部门签发的《生育证》、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目前尚未实行生育保险费社会统筹的地区,由女职工所在单位支付有关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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