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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需要赶工期,可以理解,但工地赶工期不能以牺牲周边民众的健康为代价,工地违法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污染的,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权索偿: 1、找工...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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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就1996年颁布执行的《(楼盘)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音扰民的通知》进行修订研讨,征求意见稿在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环境保护和绿色施工责任落实的同时,居民普遍关心的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噪音扰民补偿标准调整也有所体现,将会在以往每户每月30-60元的基础上得到大幅提高。通知的修订和补偿标准的提高,给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强夜间施工降噪措施提供了依据和保证,会使居民的权益得到更加切实有力的保护,对及时有效处理因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引发的矛盾纠纷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工厂噪音扰民,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一、小区的噪音来源一般有工业噪音、商业噪音和邻里噪音等。 二、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噪音扰民如何处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三、根据《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于居民小区内的噪音污染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另外,《条例》中还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各类扬声器、音响器材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产生扰民噪声”的规定。如果居民在小区内感觉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也可以自行拨打12021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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