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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即相邻关系是相邻权的请求权基础。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
第一,它们之间的性质不相同。我们具体地来说,相邻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但它更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而且不动产所有权或者是用益物权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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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是相邻权利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邻关系。也就是说,当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时,应当利用法律调整他们之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那里获得必要的利益,防止邻方的危险和危害。与此同时,还应控制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不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而违反相邻关系处理规定,并不一定会侵犯相邻权,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相邻权益,才会构成侵犯相邻权。
1、你得区分相邻权和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权是法定的,是最低的便利原则。而地役权是约定的,是利用别人的不动产权利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或利益。 2、戊为了使用己的土地排水而兴建排水渠,为此一次性向己支付费用30万元。重点在不在于“支付30万元”,但是“支付30万元”是一个很好的判断是地役权的标志。甲村为了取水浇地,在乙、丙村的土地上修建引水渠。因为如果是相邻权的话,那前提就是相邻而且必须,但是乙丙两村提供的是最低的便利,那就不会是修建水渠。 3、建议你能直接挑答案的就直接挑答案,不能的就排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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