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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拉来说,1.申请复议权 2.委托权 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查阅权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
不行,根据我国行政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权利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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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管辖的选择权。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的权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一)复议管辖的选择权。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复议申请形式的选择权。申请人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三)申请复议内容的选择权。申请人既可以单独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的审查申请; (四)请求权。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五)撤回复议申请权。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六)查阅材料权。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复议管辖的选择权。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的权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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