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六个月的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不是直接起诉的,则有十五日的诉讼时效,从...
普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4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遭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一般有六个月。但是当事人如果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因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而起诉的,诉讼时效有十五日,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一般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效的;但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在十五日内提起才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