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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有六个月的诉讼时效,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行政相对人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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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在六个月内一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 3.而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后,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是十五日。
行政诉讼中并没有时效的概念,准确的应当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方便表述,我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分为一般起诉期限和特殊起诉期限,归纳如下:一般起诉期限为六个月,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特殊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的期限: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不超过五年。 4、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般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房地产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20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以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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