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按照《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可以的,应当到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重庆大足,就可以在重庆打离婚官司;否则,不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抚养权一般都是一个,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且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地,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要在当地办理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以诉讼的方式办理。但这需要一定的条件,通过诉讼离婚的一般由被告在当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需要提供被告在当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可以,协议离婚时,办理离婚需要在一方的经常住所地,户口所在地,带齐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进行办理。起诉离婚时,则在另一方的经常住所地或者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3,530人已浏览
517人已浏览
1,4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