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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应当到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不可以,按照《民诉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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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张涛律师,针对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无法联系对方等情况的,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可以一并解决孩子抚养(一个小孩的,未满两周岁,一般归女方,具体需结合抚养条件和能力;两个小孩的,一般一人一个),抚养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诉讼离婚涉及专业知识,具体事宜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一方结婚证(没有结婚证需要去登记部门打印结婚登记表或开具结婚证明等文件),孩子出生证,需要分割财产的要带上产权证明、财产信息,有家暴或出轨的需要提供家暴、出轨、吸毒、赌博、分居等证据,及时委托律师办理。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6、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可以,但是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籍户口。 2、用人单位工作证明(或务工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3、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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