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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男友买了戒指分手之后一般是不需要还的,恋爱期间赠送的婚戒属于自愿范围,是拿个人财产负担,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但如果婚戒价值较...
同居的男友买了戒指分手之后一般是不需要还的,恋爱期间赠送的婚戒属于自愿范围,是拿个人财产负担,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但如果婚戒价值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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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对于你们之间的归属问题。 1、由于登记在对方名下,你们之间需要签个协议,约定清楚虽登记在对方名下但属于共有关系。 2、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一般按出资比例进行确认。如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按共同共有确定。 3、如果有约定份额,按约定的份额确定。 4、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返强制性法律规定,签字生效。见证人不是生效的必要要件,当然有见证人的协议证明力更强。 5、除了协议,你最好保留真实出资的证明,比方说转账凭证、现金收条等等。这对以后产生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和作用。 二、在此情况下你的风险 1、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除了你们之间,对于第三人来说,产权只属于登记人。 2、产权登记在谁名下,登记人就有权进行处分。包括出售、抵押等。而因为登记的公信力,第三人接受抵押或受让,是有效的。第三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抵押权和所有权。作为你方在此情况下只能找原登记人赔偿。 3、建议就算签有协议,在结婚后及时在产权上加上名。一般因婚姻加名是不受限购影响的。
根据你的述说,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你没有构成犯罪。虽然你以前男朋友在你们交往的时候送给了你的戒指、手机并且给你缴了一年的保险钱按照你的说法是他自愿的,但是他的自愿是附条件的,也就是说你们是恋爱关系,他才会送给你的,现在你们终止了恋爱关系,应当将他的物品适当返还,这样比较公平。如果你不还他,有可能他要向法院起诉,法院有可能判决让你还他一部分。
你男朋友除非能拿的出证据证明当初购房时你们二人各付一半钱的证据或协议,否则,法律保护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利。 但,根据楼主介绍的情况,你们曾经是一对恋人,曾经有过感情,现在要分手了,好聚好散吧,你都知道房屋是大家各出一半钱买的,你不能以“法律”保护来泯灭了良心。 如果你暂时拿不出钱来付给他,你们应该好好商量,达成协议分期给付。 不要把人惹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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