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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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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同样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低于,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拒不补足的,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的话,可以请求使用者补充。如果拒绝补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通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命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工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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