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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办理。 2、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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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他说的没道理。如果给你下处罚或者整改通知书,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能补办,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当初核发道路运输资格证部门,申请查档补领资格证,补办相关规定如下: 1.《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并在业户档案及车辆技术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道路运输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被暂扣《道路运输证》的,车籍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为其补办新的《道路运输证》。 2.《道路运输证》换发、补发期间,为不影响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留下《道路运输证》主证,凭《道路运输证》副证继续准予运输,并在《道路运输证》副证中注明事由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3.每辆车《道路运输证》补办次数1年内超过三次的,应终止补办。
国际道路运输证在省级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授权的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 用于大型物件运输或危险货物运输,一车一证,在规定期限内往返一次有效。特别行车许可证由省级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授权的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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